根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镇经开事招公告﹝2024﹞2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7日(周五)9: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镇江经开区教育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镇江市大港街道赵声路西侧222号,镇江市伯先中学内四号楼竞先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http://hrss.zhenjiang.gov.cn/ks/),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能入围。
四、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证书,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名称不在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名称相近的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3.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11-416岗位)的考生,如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别没有“师范”字样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限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或国考合格证;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402、404岗位提供)。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有本人信息的职称部门盖章的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417岗位提供);
7.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限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入围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当天不收取面试费,面试费在打印面试通知单时网上缴纳。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会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
2.所有证件、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资格复审只收取复印件,未就业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3.考生本人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无固定模版,写清楚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委托事项即可)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各项材料,委托办理资格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料遗失、资料不全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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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书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5月8日
原文标题: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s://hrss.zhenjiang.gov.cn/hrss/kssydwkszl/202405/4a5272cdef294eb4b80b5fb456607e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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