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首页 > 考试资讯 > 招教动态 >

关于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2024-04-18 17:33:12
中师华图
分享:

兴庆区教育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4〕33号)精神,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观湖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4年3月1日起计算。请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标题:关于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xqq.gov.cn/zwgk/bmxxgkml/xqqrlzyhshbzj/fdzdgknr_44764/rsxx_9079/202404/t20240418_4515498.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事业单位
通知
相关栏目
考试资讯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面试方法 更多>
每日一练 更多>
教师资格公告 更多>
考试动态 更多>
教师备考资料 更多>
教师试题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